{{ $t('FEZ002') }}市立玉山國中|
轉知補助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請於111/02/18日前至註冊組辦理逾期不受理。
重申本案補助標準為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並以不重複支領為原則:
(一)補助對象: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三類學生之書籍費與家長會費。
2、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二類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業另案補助,爰本項排除)。
(二)每學期補助情形如下:國中:學生團體保險費175元。
{{ $t('FEZ003') }}2022-02-10
{{ $t('FEZ014') }}2022-03-12|
{{ $t('FEZ004') }}2022-02-10|
{{ $t('FEZ00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