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玉山國中|
國語文:是以「學習表現」之聆聽、口語表達、閱讀、寫作等類別為橫軸;將「學習內容」的主題,分列字詞、句段、篇章、語文常識為縱軸,將兩者的條目內容交互融匯,使基本學習內容能配合課綱之精神與內容,並且達成國小、國中條文內容發展的連貫性以及層次邏輯的完整性;本次修正部分為「字詞」、「句段」、「篇章」、「語文常識」之基本學習內容。
英語科:調整字母拼讀項目名稱修改為語音(字母拼讀規則)、文法句型項目名稱改為文法句構;於「學習內容─A.語言知識」中增加「篇章/文本」項目;及因應編撰教材可適量納入於非基本學習內容所列之語音(字母拼讀規則)、字詞、常用語、文法句構以及篇章/文本,俾益學生學習。
{{ $t('FEZ003')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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