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吳鳳幼兒園|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7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79283A號函辦理。
二、依據「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規定,補助說明如下:
(一)公立幼兒園2-4歲幼兒免學費:補助對象為就學當學年度9月1日以前滿2歲至4歲幼兒,入學時即免繳「學費」;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
用。
(二)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對象為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且就讀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之幼兒;補助項目分為「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加額補助」2項。其中
「學費補助」項目,補助就讀公立幼兒園之幼兒每學期最高新臺幣(以下同)7,000元,補助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15,000元;至「經濟弱勢加額補助」項
目,則依家戶年所得級距,加額補助經濟弱勢家庭其他就學費用;2項合計,就讀公立者每學期最高得免費入園,就讀私立者每學期最高補助3萬元。
(三)2歲至未滿5歲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補助對象為具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就讀私立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之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
{{ $t('FEZ003') }}2019-09-05
{{ $t('FEZ004')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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