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勵親師生善用數位平臺資源,讓停課不停學
線上教學便利包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之學生居家自主健康管理及防疫期間的學習需求,教育部彙集教育部教育雲及民間數位學習資源、平臺與工具,提供老師教學及學生自學的數位資源,讓孩子學習不間斷、不落後。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109 年 2 月 27 日訂定
一、 依據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之「各級學校、幼兒園、 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
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109 年 1
月 30 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7 號函)。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 事項(109 年 2 月 1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14078 號函)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 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109 年 2 月 1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90013527 號函)。
二、 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措施
由教育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共同推動與執 行相關措施。
(一)教育部
1、 召集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縣市代表成立中央因應團隊,統籌事務推 動及資源調配,並指派相關人員為聯絡窗口。
2、 掌握各縣市停班停課學校及人數,督導各縣市落實相關措施,並建立 教育部與各縣市相關單位聯繫窗口及通報流程,以利資源調度。
3、 掌握各縣市現有教學資訊設備,督導各縣市視需求自行調配現有教學
資源。
4、 強化教育部雲端應用服務,彙整線上學習平臺及教學資源工具。視需 求支援縣市實施線上課程所需資源與服務。
(二)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1、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單位首長召集相關單位代表成立地方因應 團隊(含實施線上課程諮詢人員),統籌事務推動及人力與資源調配,
並指派相關人員為聯絡窗口。
2、 隨時掌握停班停課學校、人數及轄內相關資訊設備數量,依停課規模 及人數提供所需服務及資源調度,並建立各縣市與學校相關單位聯繫
窗口及通報流程。
3、 盤點各校資訊設備並備妥因應停課所需相關資訊設備,適時調配縣
(市)內資源,並得以跨區(校)方式協助學生借用所需之學習資源。 (1) 調度現有資訊及網路設備。
(2) 訂定設備借用、歸還及重整流程,並加強消毒以降低感染風險,另
個人化設備(如耳機和麥克風)建議由借用人自備。
4、 針對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措施辦理相關教師增能研習,並轉知學校及 教師善加運用縣市自有資源及教育部教育雲已彙整之線上學習平臺及
教學資源工具,規劃線上教學與學習授課內容。
5、 依各校所需協助事項,視需求調配相關資源。
(三)學校
1、 校長統籌事務推動及人力與資源調配,並指派一名人員為聯絡窗口。
2、 學校宜事先規劃及備妥校內線上補課計畫,以利實施線上課程教學與 學習。
3、 依停課規模及人數提供師生所需服務及資源,並建立校內與縣市聯繫
窗口及通報流程,以利資源調度。教務處應協助教師規劃及備妥校內 線上補課計畫。
4、 應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提供缺乏資訊設備及網路
師生借用所需之學習資源,以利教師授(備)課及學生學習,並以弱勢 學生家庭為優先。
5、 協助校內教師實施線上課程所需資訊與流程說明,並協助教師熟悉線
上學習平臺及教學資源工具使用,以利課程進行。
6、 加強親師生宣導,以利實施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
(1) 教師:鼓勵教師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與教學資源工具,並實施線 上課程教學,以利課程進度及學習不間斷。
(2) 家長及孩子:鼓勵家長關心、引導及陪伴孩子,並建立孩子的學習 信心,讓學習持續不間斷,依教師所規劃時間上課及自學相關課程
內容,並善加運用數位工具向教師提問,以提升學習成效;另也應 提醒孩子宜適度休息及運動,以維持身心健康。
7、 教學與學習資源:教師善加運用縣市自有教學資源及教育部教育雲所
提供線上學習平臺及教學資源工具,規劃線上教學與學習授課內容, 並依其課程進度及學習需求搭配學校使用的課本及習作,給予學生適
合課程與學習內容,適時提供所需協助(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雲
https://learning.cloud.edu.tw/onlinelearning)。 8、 依教師所需協助事項,視需求提供資源與協助。
三、 公私協力
為促進資源與服務共享與利用,各單位可公私協力合作,結合科技産業 及民間單位提供資源與推動服務,以利親師生運用多元教學與學習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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