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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接送辦法

幼兒接送辦法

{{ $t('FEZ002') }} 市立幸福幼兒園|

一、接送時間

(一)上學時間:上午08:00~08:30為佳。

(二)放學時間:下午15:50~16:10。

(三)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放學時間:普通班下午5:20~5:30;延長班下午5:50~6:00。

(四)請讓小寶貝養成準時上學的好習慣,以免影響班級作息。

二、接送方式

(一)本園無提供幼童專用車,班級導師會於放學時間將幼兒帶至門口約定接送處,由家長親自接送,請您依園所的規定,勿過早或過遲,以免影響孩子的受教權與情緒。

(二)當您臨時無法親自而須委託他人來接幼兒時,請您提早事先告知班級導師受委託人的身份及姓名,並請受託人簽名於[家長同意委託他人接送幼兒登錄表],並應持接送證及相關證件以利導師辨識,以確保孩子的安全,但請避免經常性的發生類似的情形。

(三)若您因故無法親自接送孩子,需安排兄姐或其他親屬接送,請您填妥[家長同意委託他人接送幼兒切結書](參家長手冊附件)交予班級導師。

(四)下午放學已由家長接回的幼兒,無特殊原因請勿讓幼兒單獨再回園,如有必要回園請家長陪同。

註:為讓您我共同確保孩子的安全,請由成人親自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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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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