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博愛國小|
一、依據本市模範母親及模範父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暨好人好事代表評審作業要點辦理。
二、有意推薦之單位請按評審作業要點,連同被推薦人之推薦書、小傳、大頭照2張、生活照4張(可於評選後再送)、個人戶籍謄本及同意書,於本(110)年2月20日前報送本府參加審查。
三、相關附件請至嘉義市政府網站-機關網站-社會處-表單下載-長青及社會行政科下載。
{{ $t('FEZ003')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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