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蘭潭國中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1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8798號函辦理。
二、因「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該署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請貴校依該計畫所附「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計畫培育教師數及開班數一覽表」薦派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一)請貴校薦派2名正式或代理教師(非鐘點教師)參訓,並宣導及鼓勵教師報名認證考試。
(二)請被薦派教師,填具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於111年2月10日前送本府彙整。
四、公告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並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五、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沈秀珊小姐,連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1-28
{{ $t('FEZ014') }}2022-02-08|
{{ $t('FEZ004') }}2022-01-28|
{{ $t('FEZ00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