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訊組
{{ $t('FEZ002') }}市立林森國小|
需要者請洽資訊組(分機112 , 168 )
愛心再生電腦申請審核原則
一、申請愛心再生電腦之資格:
本會歡迎
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 含高中、國中、小學 申請愛
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2.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3. 清寒家庭 學校出具證明 。
4. 限一戶一機 家中無電腦者 。
※
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 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
二、申請方式
1. 提出申請: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學生,一律由學校教師上網登錄申請後,並將學校出具證明 郵 寄至本會信箱:taiwan.triple@gmail.com 。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02 2969 6864 吳秀清小姐。
2. 審核時程: 本會在收到學校出具之證明並上網核對名單後進行審核。因申請人數眾多,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學童,尚祈見諒。
※
本會贈送順序依照路線安排,而非先申請先贈送。偏鄉同一地區申請台數未達五台, 暫不予 以贈送,申請表將移至下年度統計。
{{ $t('FEZ003') }}2020-04-15
{{ $t('FEZ014') }}2020-06-30|
{{ $t('FEZ005')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