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訊組
{{ $t('FEZ002') }}市立林森國小|
一、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D級機關內一般使用者及校長每年須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二、請各校人員於108年12月15日前逕至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
觀看編號:
01030100資訊安全的意涵與防範、
01050022一般教職員資安認知教育訓練數位學習教材、
01050023電子郵件資安認知教育訓練數位學習教材等3堂課程;
除上開3堂課程外,請各校校長另外觀看編號01050021學校主管資安認知教育訓練數位學習教材課程。
###重要###
觀看完畢請手機拍照或電腦截圖後,請至https://forms.gle/2kWz1cjdECn1rT7X9
回報課程觀看結果,謝謝。
{{ $t('FEZ012') }}
{{ $t('FEZ003') }}2019-10-09
{{ $t('FEZ014') }}2020-01-30|
{{ $t('FEZ005')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