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學務處活動組
{{ $t('FEZ002') }}市立林森國小|
說明:
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110年1月15日台博教字第1100000555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美感體驗,實踐文化平權,增進學子參訪故宮北部院區機會,辦理旨揭參訪活動,由該院提供申請學校往返交通、保險及免費參觀服務,培養學生參訪博物館之習慣。本案針對一般及偏鄉等學校屬性規劃友善故宮、體驗故宮等計畫,學校根據計畫申請方式至該院線上報名系統申請:https://signup.npm.edu.tw/。
三、為確保學校申請來訪師生與實際成行數量相符,避免因故無法成行衍生之退(換)票手續,學校需以團進團出方式進行參訪,學校於來訪前2個月內繳交保證金,每梯次新臺幣3,000元整,完成參訪後7天內退款。如逾期未繳付保證金,視同放棄資格,參與學校中有師生因故調整班機或取消參訪,將自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四、本案申請時間為如下所列:
(一)友善故宮:1月16日上午9時至2月10日下午4時止,首開放離島及各縣市偏鄉學校申請。
(二)體驗故宮:友善故宮申請結束,如有剩餘名額,開放高中職以下學校(含花東、離島、偏鄉)申請,申請時間為2月24日上午9時至3月16日下午4時止。
五、學校可參訪時間為3月30日至7月31日,每時段申請人數30人。申請學校及名額將由該院審查,優先以未參加過師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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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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