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港坪國小|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80150723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09年2月19日起至3月4日截止(每日上午8時至
下午4時止)。
三、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並由
該校造冊【如簡章內容之附件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縣市鑑輔
會)辦理鑑定作業。
(二)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
名,並由申請單位造冊【如簡章內容之附件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鑑定作業。
(三)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並由申請學校
造冊【如簡章內容之附件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
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鑑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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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1-03
{{ $t('FEZ014') }}2020-02-02|
{{ $t('FEZ004')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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