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08年度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實施辦法
- 依據:中華民國108年11月11日嘉獅(成)字第026號。
- 目的:促進中日文化交流,提高生活品質,鼓勵藝術風氣,特舉辦中日書法、寫生比賽。
- 組織:
-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 主辦單位:嘉義市嘉義獅子會
- 協辦單位:嘉義市博愛國小
- 辦理方式:
- 各校須於期限內完成報名。
- 比賽當日於比賽地點完成報到(書法:博愛國小;寫生:嘉義公園)。
- 用具自備,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書法依照題目內容書寫,寫生則自行於公園內取景。
- 比賽時間:書法:上午9時至11時(8:30博愛國小一樓穿堂報到)。
寫生: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8:00公園大門口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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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生組於比賽完畢請將比賽作品交至公園大門口報到處,並領取紀念品;書法組則直接交至試場監試老師,並領取紀念品。
- 比賽結果公佈於博愛國小網站-最新消息(http://163.27.53.4)。
- 獎品發送:
(一)個人獎、指導獎:獎狀於製作完成後,以「掛號郵寄」送至各參賽學校,請各校代為轉發得獎師生,並於朝會中公開頒獎表揚。
(二)團體獎:獎盃於製作後,由嘉義市獅子會發送至各得獎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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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作品所有權歸屬嘉義市嘉義獅子會,不另歸還。本比賽得獎作品將送至日本參加文化交流展覽。
- 比賽日期:108年12月29日(星期日)。
-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2月19日(星期四)。
- 報名方式: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如附件),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05-2322863-214、399),或傳真(05-2334043)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fampo2000@gmail.com信箱,以便彙整 。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屬學校單位團體報名。
- 比賽地點:
- 書法: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博學樓。
- 寫生:嘉義市嘉義公園。
- 比賽組別及對象
- 書法分三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 寫生分四組:幼童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比賽內容
- 書法:用紙及書寫內容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 國小中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 國小高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 國中組:書寫對開宣紙(已有格線),56字,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 寫生:嘉義市嘉義公園,請自行取景。
- 評分標準:
- 書法:依據下列評分原則由本會邀請書法名家評審,參賽選手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 筆勢與功力:60﹪。
- 整潔與美觀:40﹪。
- 錯別字與漏字每字扣3分。
- 寫生:由本會邀請專家評審,參賽人員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壹拾貳、獎勵辦法
- 個人獎:各組取報名人數三分之一為原則;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 團體獎:第一名取積分7分、第二名取積分5分、第三名取積分3分;佳作取積分1分。以學校為單位取團體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 指導獎:各組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獅子會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壹拾參、經費來源:嘉義市嘉義獅子會全額支出。
活動聯繫:嘉義市獅子會05-2316728陳小姐。
壹拾肆、附則
一、各學校帶隊教師一名由本會發給紀念品一份,請各學校務必在報名表註明帶隊教師姓名(以各校報名表為準)。
二、書法紙張由大會統一發給,每人最多僅能更換一次。寫生只發給一張,不再重複發給。
壹拾伍、本計畫陳 本會會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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