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大業國中|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A號函 辦理。
二、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域)應配合實聯 制之規範,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三、旨揭公告各項措施涉及層面廣泛,為求民眾切實遵守,請 各局處務必加強宣導所屬之相關防疫措施,俾利民眾依循 各場域遵守防疫規定。
{{ $t('FEZ003')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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