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大業國中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2月15日總處給字第1114000237號書函及總統111年2月18日華總一經字第11100016111號令辦理。
二、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編制人員1、2月份薪資請辦理補發事宜。
三、111年度各機關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以每點新臺幣129.7元核定支給。另所屬約聘僱社會工作人員(含保護性社工、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等)薪點折合率,將俟各該主管機關核定調增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檢附原函影本、總統令、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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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24
{{ $t('FEZ014') }}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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