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幼科|
修正「嘉義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專班實施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嘉義市國民中小學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專班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2663號函辦理,並奉核定後公告。
本注意事項自112年3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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