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康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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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託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受託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
三、講習培訓人員資格及參訓優先順序:
(一)直轄市、縣(市)及內政部指定之特設主管建築機關之建管人員、社政人員、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成員、開業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
機關(學校)營 繕工程人員、室內裝修專業設計及施工技術人員等相關從業人員。
(二)相關社會福利團體、長期照顧(護)機構從業人員。
(三)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營建管理及相關科系畢業,從事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及施工相關業務者。
(四)各縣市脊髓損傷者協會推薦之理監事、會務相關人員及會員。
(五)對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及施工有需求之一般社會人士。
(六)其他相關人員。
四、受訓名額及訓練期間:
(一)開課日期:第76梯次-高雄場 112年04月27、28日,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132號(勞工教育生活中心-303會議室)。
(二)課程總時數為12小時(包含1小時考試)(詳見課程時數表)。
五、成績考核:
(一)參加人員,於講習完畢並經測驗合格,方能取得講習合格資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核發講習結業證書。
(二)請假時數超過3小時者。
(三)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該節視同曠課,曠課時間超過2小時者。
(四)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代理上課情事,撤銷參訓資格,並不再受理報名參訓。
六、由受託單位派員駐班督導,每節課均按座次表點名,並不時巡視上課情形,以提高講習效果。
七、證書核發:受訓人員講習合格者,由「內政部營建署」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共同具名發給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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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1-06
{{ $t('FEZ014')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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