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幼科|
修正「嘉義市國民中小學辦理特殊教育班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嘉義市國民中小學辦理特殊教育班要點」。
依據111年11月15日本市111年度第二次特殊教育工作研商會議暨111年11月21日本市111學年度特殊教育諮詢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並奉核定後公告。
本要點自111年12月2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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