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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新修正「嘉義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實施原則」

{{ $t('FEZ002') }} 特幼科|

旨揭新修正原則依據111年1月26日嘉義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工作報告暨第2學期期初會議決議辦理,並奉核定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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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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